宜宾县隶属四川省宜宾市,又名僰道,位于四川盆地南缘,长江上游,金沙江、岷江下游,川滇两省结合部,北纬28°18′ - 29°16′ 之间,东经104°01′ - 104°43′之间,东与宜宾市翠屏区、自贡市富顺县,西与宜宾市屏山县、乐山市沐川县和犍为县,南与宜宾市高县和云南省水富县、盐津县,北与自贡市荣县共一省一区八县相邻。
宜宾县历史文化悠久,建县于汉高后六年,始称僰道县,北宋政和四年(1114年)改称宜宾县,建县至今已有2146年。
全县属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幅员面积294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为555.49万(2017年),辖26个乡镇,535个行政村(其中28个村进行农村社区试点),45个城市社区,拥有蜀南竹海、石城山、越溪河等景点。
宜宾县是全国改革名县、成渝经济区重要组成县、国家“西电东送”能源输出县、向家坝水电站后勤基地县和西部经济百强县。
2018年7月,2018年上半年四川市州GDP总量前十名出炉,宜宾GDP总量935.69亿元,排名第4位,GDP增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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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土地利用是指人类有目的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一切活动,对于土地利用变化的分析是希望通过长时间序列在相同空间范围内对于特定类型或特定区域的土地使用情况变化进行分析,从而判断该区域或该类型土地变化的规律,进而分析人类生产生活和环境的变化对于土地利用的影响。 宜宾市土地利用数据产品是以Landsat TM/ETM/OLI遥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经过影像融合、几何校正、图像增强与拼接等处理后,通过人机交互目视解译的方法,将全国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为6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以及部分三级分类的土地利用数据产品。
宜宾市面积13283平方公里。宜宾全市土壤总面积107.33万公顷,占宜宾市土地总面积的80.5%。2004年宜宾市森林覆盖率37%,绿化覆盖率45.6%。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全市土地总面积1329389公顷,农用地面积117091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8.08%,其中,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面积47713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0.75%。水田21626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5.32%;水浇地94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20%;旱地25992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4.48%。园地面积343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4%。林地总面积46011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9.29%。其中有林地37290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1.05%;灌木林地1794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90%;其他林地6925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5.05%。草地总面积135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2%。其中天然草地1353公顷,占草地面积的99.82%;人工草地2公顷,占草地面积的0.18%。 其它农用地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等用地,面积1979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6.90%。全市设施农用地66公顷;农村道路4258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29%;坑塘水面4527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18%;农田水利用地168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0.85%;田坎18740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94.68%。全市建设用地面积8186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1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73434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89.71%;其中城市279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81%;建制镇382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21%;农村居民点面积63455公顷,占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41%。;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335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57%。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744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0%。 其中铁路用地102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13.82%;公路用地389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2.24%;机场用地5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0.74%。港口码头用地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02%;水库水面238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31.98%;水工建筑用地8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20%。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97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0%。其中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78公顷,全市没有盐田用地。全市未利用地面积7661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6%,其中水域总面积28975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68.80%。滩涂沼泽总面积5070公顷,均为滩涂,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6.62%。自然保留地总面积47638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62.18%,其中,荒草地28385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59.58%;裸地19097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40.09%。其他未利用地156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0.33%。 |